初见你时,就想与你长相厮守,不觉已过七年。
这七年,经经历种种感情纠葛,我已不是我,而你还是你。不变的是,我们还在一个屋檐下生活。我知道,对于感情你推崇的是“不随便开始,不轻易结束”。我只是一个凡夫俗子,不帅,没钱,还不会逗你笑,入不了你的眼。我知道,你也不需要这些。但是我始终找不到让你喜欢上我的那个点,遇不到那个时间,所以,我们只能算相识。你不愿意和我多说,哪怕我想和你相拥相谈。我深知,自己在你心中的地位。你能说一句,关灯吧,睡吧!
即便再过七年,同一个屋檐,或许还是如此。或许我远走他乡,你我此生不见。但我心里可能还会有一张你的笑脸。我知道,你也会流泪的,只是我从没有见过,可能永远都见不到!很多年后在另一个陌生的城市相遇,我估计也会和你打个招呼,但是不会和你坐一起喝一杯茶,更不会在一起吃一顿饭。
各走各的路。再见!
咬一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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